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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根据新证券法,3月1日起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
证监会表示,自3月1日起,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行政相对人提起的新证券法取消的证券公司行政审批项目。
改为事后备案的项目包括: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审批。与此同时,调整还涉及将保荐机构注册、融资融券服务纳入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等。
证监会信息显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证监会将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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