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新华社合肥9月8日电(记者张紫赟)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周仁强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日前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仁强在担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后变更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在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发行债券、参股入股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张某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万余元。
2012年至2014年,周仁强先后收受安徽皖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某12000元购物卡,按照其请求,安排下属单位驿达公司与皖信典当做委托贷款业务,并擅自同意将驿达公司1亿元资金通过华夏银行借给皖信典当使用。
2012年12月,周仁强在明知高速集团入股企业安徽幸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亏损严重,且收购股权属于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团会议研究和省国资委审批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收购该企业,导致高速集团收购该股权支付的2008.8万元全部亏损。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周仁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滁州市多个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旁听,接受廉政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