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摘被害女生私生活是对受害者二次加害
让8岁童星当评委是在过度消费孩子
拯救濒危的松茸需多方合力
高温补贴这把“遮阳伞”要撑好
处罚“演戏卖次品”,家规之外还有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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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8月4日晚的一则警方通报,让关注“南京女大学生云南失联”事件的人倍感震惊。警方查明,李某月已于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谋,诱骗至郊外山林中杀害并埋尸。然而,与女孩被埋尸荒野同样让人心寒的是,某些网民在讨论案件时流露的恶意。死者父亲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女儿跟男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于是有网民指摘受害人“交友比较随便”;有媒体报道提到“两人同居后经常吵架”,有网民则批评“刚毕业就同居,不检点”;还有人对受害人在社交账号发布的生活照评头论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随便……
新华每日电讯:近些年,几乎每次出现女性受侵害案件,网上都会涌现针对受害者的批评。这些言论,其实是在有意无意给犯罪分子的恶行寻找合理性解释。女性被性侵,网民问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过于暴露”,潜台词无非是说“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责任”。此等逻辑,何其荒谬!这些对女性的恶意言论,是对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伤害。无论是网上恶意造“梗”,诸如“化粪池警告”“不听话两吨水解决一切问题”“杭州同款绞肉机”“来自男友的失联警告”,还是对女性受害者充满恶意的指摘,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伤口撒盐。对女性受害者的恶意指摘,不仅会加剧女性对两性关系的恐惧,更可能在某些人心里埋下罪恶的种子,用仇恨和敌意去对待他人。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每个人在面对极端个案时,应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现与人为善的一面,警惕恶语相向成为通过网络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凶手。
新闻速递:近日,山东济南一档歌唱比赛请来一名8岁童星做评委,引发网友热议。从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该童星以非常“老资格”的口吻,评价着叔叔阿姨甚至爷爷奶奶辈的参赛选手。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很多网友提出了质疑,称一个8岁的小孩这样点评大人有点太没礼貌了。但有的网友并不同意,称这不是礼不礼貌的问题,而是能不能评的问题,主办方也存在博眼球的嫌疑。
北京青年报:当评委需要专业知识,而术业有专攻,“名人”“明星”并非万宝全书。即使具备专业知识,也并非就能当评委,还应是专业人士中的佼佼者,若此,才有可能点评到位,也才能服众。8岁成为童星,于其这个年龄,必定有过人的特长或者天赋,但当评委,来评价“叔叔阿姨甚至爷爷奶奶辈的参赛选手”,至少也是早了点。8岁的年龄,刚开始学习,大多还在启蒙的阶段,既缺乏阅历,知识积累也不足。这其实是对童星的过度消费,是把童星当作赚钱的工具。这对童星,也是极不负责的。童星稚嫩的肩膀,终究承载不了与年龄所不相称的沉重的功利负荷,对未来的过度透支,终究将成为昙花一现的人物。人生刚刚起步,名气于他们无益,事实上他们也不需要财富。他们向往的、需要的,只是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顺其自然地健康成长。对孩子名气的“开发利用”,说到底,都只是从大人自己的利益出发,是对孩子权益的侵犯和剥夺。保护孩子,就是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所有权益都无条件地尊重。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都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孩子之上,更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有关方面也应尽到把关责任,为孩子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新闻速递:最近,云南松茸每公斤价格从万元跌到百元,成为舆论热议话题。相关报道称,此次松茸价格大跳水,是因为今年阴雨天较多,松茸产量高,以及出口因疫情受阻。不过,许多人有所不知的是,松茸价格陡降,还缘于滥采,并未改变其濒危的事实。松茸是我国二级濒危保护物种,近日首次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相关产地,松茸采集一直处于“杀鸡取卵”的窘境。
光明日报:近年来,过度采伐破坏了松茸原本就非常脆弱的生存环境,导致其产量逐步减少。而“杀鸡取卵”式的滥采,更使得问题雪上加霜。许多人一味追求商业利益,不论松茸大小和成熟度一律采之。这种掠夺性开采不仅加大了野生松茸资源的消耗,而且野蛮粗放的采摘办法,还使得地下菌丝和生长环境等都受到严重的破坏,菌丝难以再次出菇,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面对这样的掠夺性开采,需要更多科普宣传与引导,唤醒更多人生态保护的自觉。但更为重要的是在政策和管理层面,加大对松茸采集的约束和规范。对于此类稀缺资源,要通过政府政策、措施的支持引导,合理、有序进行开发采集,为这些物种赢得喘息之机。具体而言,在重要松茸产区,可以考虑划出专门的地方,建立松茸保育区,严禁乱采滥伐,大力进行植被恢复,为松茸资源的保育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比如对松茸“杀鸡取卵”滥采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定时封山育林,同时还应建立志愿者队伍,对科学采集以及采后保护等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等。在政策和制度上积极摸索和创新,严防“杀鸡取卵”。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善待大自然的馈赠,实现松茸资源的持续利用,在保护物种安全的同时,让这样的人间美味,为我们世世代代所享用。
新闻速递:这两天,北京进入高温“烘烤模式”,连续打破今年气温极值。赤日当头,酷热难耐,但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相当多的劳动者依旧坚守岗位,确保市民安然度夏。特别是今年,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高温下的劳动者还必须佩戴口罩,闷热程度可想而知。我们能够顺利出行,享受优美环境,坐在清凉的办公室,都该由衷感谢他们的付出。
北京晚报:为了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无数普通的劳动者每天挥汗如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他们今年的付出无疑更多。除了向他们表示感谢,各个部门、各个单位更要及时落实高温政策,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为员工提供避暑场地、适当安排员工轮休,高温之中,不能忘记给一线的劳动者送去政策的清凉。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此外,暑热天气下,劳动安全保护也是一个大问题。应对高温,少不了劳动者的坚守;越是高温,也越是考验福利制度的诚意。高温津贴发放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是否存在盲点,都需要趁“热”解决。此外,劳动者也要挺直腰杆,如遇高温津贴被克扣等情况,要勇于维权。对确实侵害劳动者利益的,社保、安监等职能部门也要采取措施,依法维护高温下劳动者的“清凉权”。
新闻速递:某电商平台近日发布了一则违规用户公告称,部分主播在PK或连麦过程中,通过恶意砍价、吵架、辱骂、演戏等方式诱导粉丝购买劣质电商团伙的商品,严重影响了用户的购物体验、观感体验,损害消费者利益。基于此,平台对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处罚。
羊城晚报:电商模式带来多赢的同时,对其中的“坏模式”必须及时治理,否则,消费者权益会受损,直播带货公信力也会下降。上述电商平台对“演戏卖次品”的主播进行处罚是明智之举。平台依据“家规”作出的处罚相信会有一定的惩戒和警示之效,不过对于明显违反国法的行为,以“家规”处罚则有“大事化小”之嫌疑。当然,“家规”是“家规”,国法是国法,依据“家规”处罚后,还可以根据国法作出处罚。以“演戏卖次品”为例,其中的演戏涉嫌违反《广告法》。这种演戏中所卖的劣质商品,则涉嫌违反现行《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演戏卖次品”还涉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从监管者到消费者,都可以依法对“演戏卖次品”说不。但遗憾的是,对违规者只见“家规”处罚(且忽略了商家),却不见依据国法来处罚。法律威慑力既取决于执行,也取决于法律本身是否完善。希望有关方面及时介入“演戏卖次品”,对受到“家规”处罚的主播,以国法再进行处罚;对商家、平台违规行为,也应该依法处罚。鉴于“演戏卖次品”是一种新型广告违规行为,的确有必要完善《广告法》进一步明确新违规行为。完善法律前,还可以通过部门规章规范电商直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