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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1月13日电(记者李双溪)记者13日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长春市将集中治理在校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包括在校教师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课外培训的相关信息等行为。
12日,长春市教育局出台了《长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界定了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范围和内容。对于存在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行为的在校教师,长春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等处分。
据介绍,长春市教育局还成立了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有偿补课的排查检查,举报件调查核实及处理。治理工作专班将组成10个机动检查小组,对重点区域、学校、对象进行全天候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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