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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1月8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招考办近日在网站发布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事项说明,首次将高考报名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关联,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辽宁省是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2021年高考实行“3+1+2”的模式,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按照要求,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辽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A或B或C”等级),方可报考该科目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辽宁省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确认。
据介绍,考生在外省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转入认定,须于普通高考报名前完成。考生需在报名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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