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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2月15日电(记者汪伟)年主营业务增长突破一定数额可获得资金奖励;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资金奖励……辽宁省锦州市近日发布了《锦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其中多项政策明确了拿出“真金白银”奖励民企做大做强。
在做大方面,锦州市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10亿元、20亿元等并增加地方财力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等不同的奖补资金,最高可达500万元。在做强方面,锦州市的奖励政策还围绕创新、质量保障和品牌建设等。如对获得国家、省及市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华老字号、省级老字号品牌及“辽宁礼物”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10万元、5万元。
近年来,锦州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GDP、53%的税收总额,提供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城镇劳动就业。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锦州市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税收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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