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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增5处自治区级文保单位
2018-02-25 12:55:09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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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新增5处自治区级文保单位

其中1处古城遗址,4处烽火台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新疆新增8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有82处古遗址和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记者在这份名单上看到,古遗址绝大部分是处在戈壁滩上的烽火台,年代最久远的为旧石器时代、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吉木乃通天洞遗址,年代最近的是1973年成立的位于昭苏县的灯塔牧场知青点旧址。

其中位于乌鲁木齐市的有,达坂城区峡口古城遗址、达坂城区柴窝堡湖烽火台、达坂城区新疆化肥厂烽火台、乌鲁木齐县永丰乡烽火台、乌鲁木齐县乌拉泊村烽火台。

乌鲁木齐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文物局此前已投资350万元对包括达坂城区峡口古城遗址等多处古迹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去年国家文物局批复了《关于乌鲁木齐柴窝堡湖土墩等五处烽燧遗址保护工程方案》,这次入选的4处烽火台就在保护方案中,将在保护资金到位之后,按照要求做好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

据了解,目前乌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8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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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董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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