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系列网评之六十九:
蔡 斐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的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浙江义乌邵某某、毛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赫然在列。该案系全国首例防疫期间“问题口罩”批捕案件。通过源头跟踪,侦查机关已将该批售出的口罩全部截留并查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纷纷行动,有的捐款捐物,有的甚至“跨界”转产防疫产品,显示出企业的责任担当,其义行善举得到社会广泛肯定与赞誉。但仍有个别企业和商家违背诚信守法的基本商业准则,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尤其让人气愤的是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行为。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假冒伪劣防护用品一旦流入市场,或到了医护工作者手中,必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危害。
高高筑起的防疫之墙绝不允许假冒伪劣防疫产品蛀蚀。昧着良心赚黑钱,拿公众的生命冒险,也于理于法不容。司法部门及时亮剑,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企业逐利,商家在商言商,本无可厚非,但不能见利忘义,置法律法规不顾。更何况,疫情之下,谁都不能独善其身,企业无论大小,都无法置身事外,都有责任自觉投身到疫情防控中。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奉劝所有企业和商家千万不要做出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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