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9日电(记者李亚楠)利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为涉黑涉恶人员打听案情、站台撑腰;对公安机关拘捕黑恶分子请示置之不理……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引人关注。2017年6月,时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振东在贾延成涉嫌骗取贷款、高利转贷两个罪名已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议不采纳,并要求公安机关停止初查,帮助贾延成逃避司法打击。2020年11月,贾延成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冯振东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11月,冯振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的案例中,公安部门的干部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案例发人深省。2011年,陕西省“扫黑办”将全国“扫黑办”移送的蔡国强(又名蔡立)有关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西安市侦办,并多次督办。在此情况下,时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事侦查局局长,西安市“扫黑办”主任阎鸿仍与蔡国强保持密切交往,于2013年至2016年,先后参加蔡国强组织的藏獒协会成立大会、警獒基地揭牌仪式,并多次收受蔡国强所送钱物。2016年,西安市“扫黑办”向上级报告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蔡国强等人涉嫌黑恶犯罪,拟报请线索查结,但未获批准。2020年6月,蔡国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阎鸿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3月,阎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还显示,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小鹿,也因充当“保护伞”或变相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受到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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