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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9月13日电(记者邹明仲)对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贡献的村干部,村集体可从年经营收益、收益增量中按比例提取资金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资金可达50万元。这是辽宁省本溪市出台的奖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新举措。
记者从辽宁省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实施这一奖励措施的村集体,经营年收益必须在5万元以上,奖励前,村“两委”成员需通过“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
据了解,本溪市把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相结合,与村干部的报酬待遇、绩效考核等挂钩,对村“两委”成员实施“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薪酬待遇制度。
本溪市奖励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村干部,目的是打破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发挥党建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激发村“两委”成员担当作为,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本溪市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288个行政村都要有稳定的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60%,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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