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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石家庄1月11日电(记者王昆)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石家庄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共同制定了《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石家庄规定,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将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同时,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公示制度,建立、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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