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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8月28日电(记者邬慧颖)近日,江西省残联、省人社厅等1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提出,若残疾人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实施意见明确,残疾人自主创业,若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残疾人创业,可申请2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残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则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90万元。
在提供创业补贴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残疾人;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残疾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残疾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此外,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城乡贫困残疾劳动力,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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