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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2月5日电(记者周科)将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近日印发的《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推出一揽子创新举措,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根据措施,在就业创业方面,深圳将进一步扩大自主创业人员对象范围,将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全部在校学生;取消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的户籍要求;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纳入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范围;将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从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就业人员;将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本市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范围,期限从1年延长至2年。
对于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深圳将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高校,深圳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此外,深圳还将每年评选一批市级就业扶贫基地,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2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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