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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月9日电(记者潘林青)记者9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山东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的各类犯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据介绍,2018年,山东检察机关批捕侵占、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犯罪168人;批捕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604件3814人,起诉3893件7793人;批捕强买强卖、寻衅滋事、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451人;严厉打击抢劫、敲诈民营企业家犯罪74人;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29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说,下一步,山东检察机关将着力抓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意见举措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推广在落实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有效经验,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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