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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8月20日电(记者翟永冠)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集中公布8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执行震慑力,提高执行效率,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均为公诉案件,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法人犯罪,被告人行为涉及隐匿转移财产、非法处置财产、抗拒执行、拒绝报告财产状况、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量刑结果看,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为推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开展,天津高院积极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天津市公安局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会谈纪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移交程序;与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畅通诉讼渠道。
据了解,2016年至今年7月底,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20.2万件,已结案件17.41万件,法院执行部门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97件,已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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