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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6月10日电(记者骆飞)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贵州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都属于要公开信息的重大建设项目。
贵州省提出信息公开时应坚持多项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落实“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的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精细管理、及时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根据意见要求,贵州将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针对性。把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等10类作为重点公开内容。探索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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