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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到2019年3月底前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标准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的设置。
根据《方案》,乌市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机构内规范设置统一名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为签约居民提供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宣传、签约、预约、全科诊疗、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签约服务中心将根据辖区居民数量和分布,组建由家庭医生、专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与居民实行双向选择,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服务团队。一个居民同期只能签约一个团队,鼓励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为一年,期满居民自愿续约、解约或更换团队。
据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城乡常住居民,重点人群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结核病患者、低保人群等。服务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以门诊为主的服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家庭访视服务,对依病情需要者进行分诊。所有的服务在团队进行合理分工,团队成员相互协作,从而达到使签约居民少生病、早诊早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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