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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6月14日电(赵紫东)近日,重庆秀山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该县文化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县县级保护文物“红军洞”修缮维护,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这是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庆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红军洞”是秀山县一处县级保护文物,是开国将军段苏权曾经战斗的地方。1987年,秀山县政府将其确定为县级国有保护文物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因监管部门疏于管理,该文物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道路被灌木遮挡,已不能满足纪念、教育、参观的用途,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持续损害。
秀山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徐海表示,根据刚颁布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针对文物现状,秀山县检察院依法对秀山县文化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立案审查,并向该县文化委员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红军洞”修缮、维护,确保恢复纪念和教育基地功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秀山县文化委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还对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且具有纪念英雄烈士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以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还对其他损毁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题上报秀山县政府,进行抢救性修缮维护。
针对整改情况,秀山县检察院将对后续工作持续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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