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两会”系列网评之二十五:
马 彬
随着两会日程的推进,举世关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这部法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给外商投资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更大的法治信心。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迫切需要在总结我国吸引外商投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并配合制定相应的具体法规、规章,以更加全面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促进、保障和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提高外资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型体制的决策部署,对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内外资法律、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相关部署和要求,外商投资立法要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
外商投资法是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的、基本的法律规范,是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因此,这部法律重点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建立起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与其他国家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空间十分广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推动外商投资法加速落地,为促进外商投资完善法律制度,让我国成为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热土,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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