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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6月6日电(记者桑彤)央行上海总部5日发文称,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不再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据悉,此次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签约登记手续,大幅简化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为试点企业节约了时间、人力、财务等成本。
具体来看,一是试点企业只需在其自身额度内办理一次外债登记,无需逐笔办理签约、提款、变更、注销登记;二是试点企业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资金借、用、还,无需多次往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三是试点企业可以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多次借用外债,循环使用外债资金;四是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试点企业可以向不同的境外主体借债。
一次性外债登记在适应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变化,助力企业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也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以加快建设临港新片区为改革创新突破口,积极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便利化举措落地,进一步助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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