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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4月18日电(记者赵丹丹)记者18日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9年第一季度,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药品936批次。其中,符合标准规定药品91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25批次,包含6批次假冒中药药品。
据了解,在此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中,主要涉及含量、性状、鉴别、溶出物实验等不合格内容,具体药品主要有参雄温阳胶囊、双氯芬酸钠肠溶片、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曲克芦丁氯化钠注射液等19批次,另有6批次菟丝子、五加皮、清半夏、蒲黄等经协查为假冒中药药品。
据了解,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进行了查处。要求涉及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深入排查原因并进行整改;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切实消除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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