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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2月19日电(记者李亚光、张子琪)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青海省2018年对26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962.7万元。
地处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青海省生态地位重要,被誉为“中华水塔”。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青海省2018年坚持查督并举,整改持续加力,全年共出动相关执法人员2611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9060家次。
在2018年的检查中,青海共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83家,对26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关闭取缔7家,查封扣押27家,限产停产8家,移送司法机关7件。
通过一系列努力,目前青海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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