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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1日电(记者张晓龙)从今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在未来3年内,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32亿元左右。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新疆将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总经济师郭瑛介绍,此次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3项国家规定的减税措施。除此之外,为最大限度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新疆还将按照50%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新疆落实以上减税政策,预计2019年至2021年每年为企业减税32亿元左右。”郭瑛说。
根据财政部门统计,这些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将惠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3万户,占新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总数的98%;惠及小微企业23.4万户,占新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户数的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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