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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12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记者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12月12日7时30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介绍,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12月12日至13日哈尔滨市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据介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并进行检查督查;加大巡查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清扫保洁,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冥纸冥币;重点工业企业(包括供热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减排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减缓污染物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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