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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刘玉龙、刘慧)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依法有序推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走出去”,切实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境外机构的管理。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管理办法共三十八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维持适当门槛,支持机构“走出去”;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架构;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境外机构管理;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
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母公司依法参与境外子公司法人治理,强化对境外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跨境金融风险。
高莉表示,证监会相应更新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依照管理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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