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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7月5日电(记者周闻韬、朱薇)重庆夫妻刘某、唐某在酒驾肇事后通过骗保来弥补损失,受到法律严惩。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起骗保案。被告人刘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两人还被责令将违法所得予以退赔。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和唐某系夫妻,刘某系涉案车辆投保人。2016年7月31日,唐某酒后驾驶该车时,因操作不当撞击到荣昌区某工地围墙,造成车辆受损。为获取保险公司赔付,夫妻两人共谋后决定隐瞒真实情况,虚构该车系刘某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131945元。同年9月1日,保险公司将131945元理赔款支付给刘某。同年10月25日,刘某和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荣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刘某、唐某对其他案件的侦破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且两名被告在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好,已退赔保险公司的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据该案审理法官介绍,原本只是一起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即使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期也一般在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但在本案中,刘、唐二人心存侥幸,企图骗取保险理赔,一时的“小聪明”换来了有期徒刑。法官提醒,有车一族应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即使遇上车辆事故,也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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