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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6月20日电(记者董小红)记者20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发布。据此,市民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将有奖金鼓励。
根据通知,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形式向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属于本省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将予以奖励。
据了解,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需提供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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