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村霸”务必除“伞”断根
据媒体报道,福建省近日依纪依法查处并通报了一起打击“村霸”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典型案件。该案件之所以“典型”,不仅在于严惩横行乡里、涉黑涉恶的两名主犯——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林德发及其子林风,更在于对充当其“保护伞”的57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国各地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打七寸、抓要害,持续发力,不断挤压“村霸”生存的空间。
“没有攀不上的权,没有圈不来的钱,没有搞不掂的事。”在一些农村地区,“村霸”横行乡里、欺行霸市、肆意违法犯罪,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村霸”之所以能够长期肆虐,虽有腐朽的封建宗族思想残余、个别地区基层民主选举不规范不透明不公正等客观因素影响,但更深层次原因还是少数基层组织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有个别党员干部甘愿在其背后充当“保护伞”,干起狼狈为奸的勾当。
从媒体相关报道不难发现,“村霸”背后常常晃动着“保护伞”的影子。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村霸”想要横行无阻,必然要“围猎”公权力为其撑腰。而少数手握权力却心怀杂念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往往会被“村霸”拉拢腐蚀,成为其背后的靠山。面对“村霸”违法乱纪的种种恶行,少数基层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不履职不尽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躲事怕事的有之,称兄道弟、暗通款曲的有之,沆瀣一气、订立同盟的有之。例如,此前被查处的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等人,公然排除异己,遥控指挥“村霸”,为他人谋利的同时,自己也大捞不义之财,就是典型的“保护伞”。只有挥利剑、出重拳打掉这些“保护伞”,才能让“村霸”失去倚靠、偃旗息鼓。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及其“保护伞”问题,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省调研时强调,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5个月时间里,各地连续挥出重拳,监督“天眼”不留死角、扫黑除恶利剑出鞘,对“村霸”及其“保护伞”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正在形成。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通知》传递出的信号很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肩负起扫黑除恶、打掉“保护伞”的责任,以雷霆万钧之势斩断利益链条,深挖细查“村霸”及其背后“保护伞”,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乡村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而“村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则时常扰乱“神经末梢”,戳中百姓痛点。只有下狠手、出实招,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将“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铲除“村霸”滋生土壤,才能还百姓一片朗朗乾坤。(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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