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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月4日电(记者 李倩薇)建立“标识”制度、设立“包容期”、开展“积分监管”……记者4日从成都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以创造更适宜新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成都市工商局近日出台的《成都市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2017)版》和《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新经济企业注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创新的扶持政策措施。
成都市工商局上个月新成立新经济处。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企业准入环节,成都市工商系统将建立新经济企业标识制度和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为工商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快速识别新经济企业、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提供方便。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创业企业出生率显著提高,但同时也伴随着死亡率的提高。为此,成都工商将探索对初创期新经济企业试行“包容期”监管执法制度,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
对确需立案查处的,优先采用警告、不予行政处罚等结案方式处理。同时,严格“双随机”抽查范围。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实施定向抽查,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成都市工商系统还将对新经济企业实行信用积分制,建立信用“红黑榜”,将企业信用积分及信用等级与市场准入、信用监管、评优评先、政策优惠等挂钩,形成“一处守信、处处便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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