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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据商务部消息,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于10月1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谈判的联合声明》,这是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首次达成的重要经贸方面制度性安排。
商务部部长钟山于当日在杭州与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尼基申娜举行会谈,签署了这一协议,这是落实习近平主席与普京总统2015年5月签署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的重要成果。
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互为重要合作伙伴,经济互补性强,贸易合作潜力大,协议达成对于中国及联盟各成员国都具有重大意义,将进一步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促进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关系深入发展。
据了解,2016年6月25日,商务部与欧亚经济委员正式启动经贸合作协议谈判。协议经历五轮谈判、三次工作组会和两次部长级磋商,范围涵盖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部门合作和政府采购等10个章节,包含了电子商务和竞争等新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