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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5月9日电(记者陶冶)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通知明确,从5月9日起,重庆市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通知》规定,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既认房又认贷”,即:职工家庭无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凡职工家庭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均不属于首套住房范围。
《通知》还明确,5月9日以前已经购房网签或已经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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