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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市县推绿色生态葬生前激励 70岁以上每月可领
2018-01-10 10:54:36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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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起,浙江台州温岭市、三门县两地分别实施了海葬、树葬生前奖励办法,市民签订海葬或树葬协议后,生前每月可领到一笔奖励金。

  据介绍,这是目前全国首个关于生态殡葬生前奖励的政策。此前,海葬、树葬等绿色生态殡葬在全国各地均有推广,各地民政部门均会对过世者家属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奖励。

  “生态葬激励机制由‘逝后奖补’改为‘生前享有’,将以前补奖家属逐渐改变为本人享有,希望由此激发市民参与生态葬的积极性。这既是对长者的尊敬,又体现了殡葬改革的人性化。”1月9日,台州市殡葬执法支队支队长蒋云龙告诉澎湃新闻。

  据介绍,台州温岭市是浙江率先推广海葬的县(市、区)之一。2008年当地就开始鼓励海葬,至今已累计95例,其中2017年度海葬人数就达29人。去年3月21日,温岭龙门海事码头成功举行了清明全省沿海内陆互联海葬活动。三门县则考虑适应地方风俗习惯及前期宣传效果,选择树葬的绿色生态殡葬方式,并特地划定6667平方米区域专门用于树葬,2017年,选择树葬人数达15人。

  蒋云龙介绍,去年台州市在温岭市、三门县两地试点探索生态葬激励机制改革,传统海葬、树葬后家属获得相应补助奖励的政策不变,对70岁及以上本地户籍人群增加“生前享有”激励政策。以此前温岭海葬为例,在原有海葬后家属获得2000元补奖的政策不变,对签订海葬协议的市民进行生前奖励:70岁以上市民每月奖励100元,80岁以上每月奖励200元,90岁以上每月奖励300元,100岁以上每月奖励400元。三门县对签订树葬协议市民的生前奖励政策为:7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50元,80周岁及以上每月奖励100元。

  据了解,温岭市、三门县已设立专门账户,实施专账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每年足额资金进入该账户,并按程序严格发放。奖励金额直接发放到签订协议市民的银行卡账户中,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民政资金阳光发放。

  签订协议的市民,按规定要在去世后一年内实施海葬。去世后亲属如不按协议实施海葬的,须一次性返还逝者生前已享受的奖励金。

  据介绍,台州市民政局将根据政策的实际推行情况,对奖励的年龄、形式及范围等内容作适当调整,指导“生前享有”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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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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