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7月上调
6月19日,记者从抚顺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该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现行标准调增4.5%。市内各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由557元提高到582元;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城市低保月标准由512元提高到535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现行标准平均调增8%。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增8.5%,由年人均纯收入3703元提高到4018 元;市内各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调增7.5%,由年人均纯收入4039元提高到4342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
2018年,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调增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确定。据介绍,按照新标准重新核定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的低保金、供养金,核实工作将于6月末结束。7月份将按新标准核定的低保金、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崔振波)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