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日起启动环保“十佳”系列评选活动
由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大连报业集团联合开展的环保“十佳”系列评选活动,即“十佳绿色社区(小区)”、“十佳绿色家庭”及“十佳绿色学校”评选即日起正式启动。
我市环保“十佳”系列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多年,评选对象覆盖了学校、企业、工程、人物等不同主体。评选出的环保先进典型不仅自身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且辐射带动了众多企业、市民,在社会上形成了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环保“十佳”系列评选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旨在将简约适度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带到社区、学校、家庭,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过程公众参与、成效公众评价、成果公众共享长效机制,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即日起至5月10日,全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社区(小区)和家庭均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两种方式报名参与。自荐报名请登录市环保局网站www.epb.dl.gov.cn,在菜单栏中点击“宣传教育”,进入“评选与创建”栏目中下载并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以1500以上文字、照片或视频,发送到评委会相对应邮箱,dlsjlssq@163.com(“十佳绿色社区”),dlsjlsjt@163.com(“十佳绿色家庭”),dlsjlsxx@163.com(“十佳绿色学校”),报名联系人高英杰,联系电话为82704130。
报名结束后,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评审,综合评选出这三个系列候选名单,在媒体上公示,并在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号——“大连微环境”平台设置投票页面,进行大众评选。投票结束后,评委会将综合公众投票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今年“十佳绿色社区(小区)”“十佳绿色家庭”及“十佳绿色学校”,并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公布,还将通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
■链接
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十佳绿色社区(小区)”
1.评选范围:大连市范围内所有社区(小区)。
2.评选要求:社区(小区)领导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社区居民有较高环保意识;社区(小区)环境优美,清洁干净;社区(小区)倡导绿色生活理念,节约能源资源,绿化美化家园,实施低碳生活,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二)“十佳绿色家庭”
1.评选范围:大连市范围内所有家庭。
2.评选要求:家庭成员达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共识并付诸实践;家庭进行垃圾分类,对节能、节水、节电等采取必要措施;家庭成员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知识和常识。
(三)“十佳绿色学校”
1.评选范围:大连市范围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均可参评。
2.评选要求:学校需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将环境知识教育贯穿于教学和课外实践中,提高学生环境意识;学校环境意识教育要有鲜明特色和良好效果。(记者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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