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在吉林省交警总队得知,为全力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切实落实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工作措施,长春和四平民警在行动中分别查获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农用车被拘留9日
6日,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公路巡警大队组织两个中队警力,联合在辖区叶赫镇内乡村道路开展冬季安全百日统一行动。9时许,一辆蓝色五征三轮汽车驶向民警检查区域,民警实施例行检查,驾驶员白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及相关证明,认为自己是农民、驾驶农用车、行驶在农村道路上,不应该被查扣。随后,民警向他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当事人白某传唤至办案场所进行取证,并对白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车牌藏车里被罚款5000元
4日11时30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浦东路查获一辆违法黑色奥迪小型轿车。这辆轿车目前悬挂的车牌号为吉AE34××,经公安网查询显示该车的车辆识别代码与车上的识别代码并不相符。随后,民警将驾驶员肖某惠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在证据面前,肖某惠承认车牌不是这辆车的,因担心交通违法行为被摄录,才把自己的车牌藏在后备箱里,车牌号为吉AWV8××。经查询民警发现,通过后备箱内的车牌号所查询到的识别代码与驾驶人提供的行车证上面的车辆识别代码一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肖某惠因使用、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集中整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
据了解,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持续组织全省交警部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整治重点,形成严管态势,整合警力资源,合理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路段、时段无牌无证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地在重点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出市区路段设置了24小时检查点,在县乡道路增设治理点,采取“跟踪堵截”“突击检查”等手段,严查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康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