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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9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指挥中心通过视侦系统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由抚长高速向长春南收费站方向驶来,民警立刻跟踪其轨迹并通知前方警力进行拦截。当日9时16分,该车辆停在距离长春南收费站1公里处的应急车道上,驾驶员下车将遮挡号牌的布卸了下去,漏出了吉A2**D9的车牌号,他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被监控摄像全录了下来。到长春南收费站后该车辆被民警拦截,而当事人张某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民警将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告知其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早就被民警发现了。最终,张某因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民警提示:高速探头多,违法必被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行为将带来的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驾驶者考虑违法成本的同时,更要考虑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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