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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响应长沙大力发展的号召,在长沙找到了工作并将户口落到了长沙。我想申请租房补贴,请问大学生落户租房需什么样的条件可享受补贴?”网友贺先生询问。
对此长沙市人社局回复说,根据市委、市政府《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以及《《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17〕46号)文件规定,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在长工作是指与长沙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长沙自主创业),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发放,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补贴发放的起始月,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记者 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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