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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申报工作即日开始。
据介绍,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按其为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和其他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企业须将申请材料中《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报送至哈尔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局进行小型微型企业划型认定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哈市人才服务局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同级财政部门。(记者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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