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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去年11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运行以来,截至11月30日,已为364起交通事故垫付救助费用1146.79万元,救助了319位受害者。
今年8月29日,驾驶员张天虎在六盘水市水城县玉舍镇撞伤行人罗坤富,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伤情加重于8月31日转到ICU抢救,车方、伤者家属垫付部分抢救费后,无力支付伤者后续抢救费用。因此,伤者家属于9月1日16时向六盘水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供资料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于17:47进行支付。短短2小时内就解决伤者医疗费用的问题,使伤者及时获得了救援。
该救助基金是政府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主要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社会救助,保证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权,缓解事故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11月30日,贵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网点98家,实现了县县有网点。全省救助基金累计已垫付案件364次,垫付救助费用1146.79万元,救助319人次,人均垫付费用3.59万元,垫付单人抢救费用最高的达到20万元;从收到垫付申请到费用最终支付平均在36小时以内完成,最快的垫付案件在1小时内就支付到了救助医院,救助基金的功能作用已逐步显现。(记者 谢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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