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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10月16日电(记者向定杰)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细则》已于近日印发。
记者了解到,该工作细则要求,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生态移民、税务部门对安置住房进行分类台账统计,跟踪相关手续办理和登记情况,按月进行统筹调度。
在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资料齐全的,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5个工作日登记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各地生态移民部门对用地、规划、建设、竣工等所有手续齐全,已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尽快组织申请不动产登记。对手续不完善的安置点住房,也要积极组织项目业主,加快完善相关手续。
同时,各地税务部门也要在今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规定,为所有安置项目和搬迁群众出具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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