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新华社海口3月14日电(记者刘邓)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从今年5月1日起,海南法院将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
根据公布的改革方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口市各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继续实施“轮转式”异地管辖,各法院之间的管辖关系暂不调整。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保持现有管辖工作格局不变。其辖区各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实施“轮转式”异地管辖。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保持现有管辖工作格局不变。其辖区各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分南北两个片区实施“轮转式”异地管辖。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根据原告选择,由海口海事法院三亚法庭、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亚城郊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保持现有管辖工作格局不变。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一并与行政诉讼案件实行“轮转式”异地管辖。
三沙两级法院、海口海事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以及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集中管辖的行政案件,保持现有管辖工作格局不变。
这项改革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打破行政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