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于佳欣)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29日表示,国家级经开区在吸引外资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未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七方面工作,更好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的主力军作用。
5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杨咸武、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邢海峰介绍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唐文弘是在国新办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提出五方面22项举措,要求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在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方面,意见提出拓展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外商投资导向,提升对外贸易质量等内容。
据介绍,目前我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贡献了全国1/5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额和工业增加值。2018年,全部国家级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占全国的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全国的20.3%。
今年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对设立特殊经济区域作出规定,以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而国家级经开区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级经开区在吸引外资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唐文弘说,为更好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吸引外资的主力军作用,未来商务部将从七方面入手推进。
具体来说,即积极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国际合作园;发挥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益,进一步完善制造业产业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加大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研发、财务等功能性机构的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优良营商环境;推动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据介绍,1984年,在借鉴经济特区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国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目前,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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