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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介绍各地各部门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最新进展
2019-05-15 15:03:4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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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记者查文晔 赵博 石龙洪)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介绍了各地各部门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最新进展情况。

  马晓光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续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近期,黑龙江省、云南省、辽宁省沈阳市、浙江省温州市也分别推出落实“31条措施”的具体办法。迄今为止,已经有包括27个省区市在内的80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具体落地措施,进一步增强台湾同胞的获得感、荣誉感。

  马晓光表示,“31条措施”的政策核心是为在大陆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的台胞提供同等待遇。5月1日起大陆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降低了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了缴费基数。根据“31条措施”精神,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均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并直接受益。

  马晓光介绍说,在落实台胞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方面,司法部日前在厦门市为26名参加2018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在台胞参评各类荣誉奖项方面,“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前后,已有北京、上海、福建、海南、湖北、湖南等地授予多名台湾同胞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

  马晓光说,在鼓励台胞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由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和台湾戏曲学院青年剧团合作演出的闽台地方戏《阿搭嫂》,15日开始在上海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上演出。该剧将高甲戏、客家戏和歌仔戏三个戏曲剧种融合在一起,是闽台地方戏曲艺术融合发展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马晓光还应询介绍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2008年司法部颁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并在厦门市和深圳市专门为台湾居民设立集中考区,为台湾居民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服务。2018年,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制定颁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以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同等条件参加考试的原则。2018年台湾考生通过考试人数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迄今已有数千人次台胞报名考试,数百人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还连续出台扩大执业范围等4项法律服务的对台开放政策。

  马晓光说,我们将一如既往保障获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为台湾法律青年学以致用,积极投身大陆法治建设,参与两岸法律服务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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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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