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新华社重庆12月30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案)》,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和北碚区及渝西10区的城市建成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有关单位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违法燃放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视情节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重庆市还规定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将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6—2018年春节期间,重庆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快速变差,每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此减少4—6天,PM2.5浓度上升1.5—2微克/立方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长向霆介绍,此次立法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利于保障市民环境权益,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