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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9月20日电(记者张斌)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19日,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责令有关部门对违规宣传和销售问题严查。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通知要求,针对违规宣传行为,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针对违规销售问题,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检查,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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