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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学生蔡淑妍被电信诈骗致死案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2017-12-28 15:08:1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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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广州12月28日电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运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诗雅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李亿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陈明慧多次雇用唐晓晖(已判刑)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

  2016年6月至8月间,陈明慧招募、纠集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人结成犯罪团伙,通过群发“淘宝”、“奔跑吧兄弟”等虚假中奖信息,诱导接到信息的“中奖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领奖,并冒充客服人员以兑奖为由诱骗“中奖者”缴纳“保证金”,而后,又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律师以“中奖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领取奖品构成违约,要对“中奖者”起诉或已经起诉,继续缴纳手续费方可撤诉并获得奖品为由进行恐吓、利诱,再次对“中奖者”实施诈骗,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其中,即将就读大学的学生蔡淑妍被骗取学费和生活费9800元后跳海自杀死亡。

  法院还查明,林诗雅明知叶奇锋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违规给其代办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其套现赃款提供了便利条件。陈李亿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售多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实施诈骗。另外,熊运江在海口市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

  法院认为,在诈骗共同犯罪中,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通信工具、网络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熊运江还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又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林诗雅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协助转移犯罪所得,陈李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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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张樵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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