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9月21日电(记者颜之宏、刘旸)21日下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就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
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吴某钢家属梁某娇、吴某珍、梁某墨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李某华告上法庭,要求赛事运营方和李某华连带赔偿吴某钢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7日、8月2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法院认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必须有过错,二是要有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损害后果,三是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吴某钢曾参加过泰宁环大金湖世界华人马拉松赛并顺利完赛,应知晓马拉松赛事的运动风险及有关规程,在明知号码布不能转让的情况下却仍然受让,并通过检录参跑,属于自甘风险。
法院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吴某钢受到了外在或环境方面的加害,或由于外在或环境方面的原因导致其损害扩大,其最后不幸死亡可以认定是自身因素导致。虽然赛事运营方对案涉赛事的检录管理存在过失,李某华违规转让号码布让他人“替跑”存在过错,但均不能认定与吴某钢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因此认定,赛事运营方与李某华无须对吴某钢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三人向赛事运营方和李某华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去年12月10日的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上,吴某钢佩戴李某华的“F12530”号码布进入赛道参赛,在通过终点后不远处摔倒,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等情况,经赛事医护人员临时救护后,被送医救治,于当天上午11时3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认定吴某钢的根本死亡原因是“心脏骤停”。事后经协商,赛事运营方已给予死者吴某钢家属10万元人道主义费用。涉案赛事组委会对李某华处以取消比赛成绩、永久禁止参加由涉案赛事组委会举办的所有赛事的处罚。
记者在宣判现场了解到,原告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马拉松替跑猝死案:主办方是否侵权?谁该担责?
在一场半程马拉松比赛中,一位选手在通过终点后倒地猝死。后来发现,这位选手并未报名,而是佩戴别人的号码布参加比赛。谁该为他的死承担责任?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2017-06-10 08:23:22
-
北京马拉松未开跑“黄牛党”先出现 报名费炒高超5倍
17日,2017年北京马拉松即将开跑,自1981年创立以来,北马已成长为国内标杆赛事、国际顶级赛事。2017-09-16 07:59:18
-
马拉松"生死状"非完全有效 运动素养普及待加强
跑步者素质参差不齐、业余跑者“裸跑”等问题以及一些参赛者猝死事件,也让该项运动开始受到质疑。尤其是参赛者猝死后的责任承担,更是成为焦点,为此,一些主办方在事前要求参赛者签订“免责协议”,引发争议。2016-11-30 17:56:08
-
禁令解除,飞机上真的能用手机了吗?
2017-09-21 08:15:34
-
苹果取消打赏抽成,一起看“苹果税”从有到无之路
2017-09-21 10:29:32
-
全世界都在羡慕中国的事,你却习以为常浑然不知!
2017-09-21 14:32:33
-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公布!有你母校吗?
2017-09-21 14:32:33
-
北京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出台,哪些人可以买?
2017-09-21 14:32:33